FGKS零酱

带我回太空

你所不知道的故事(穿越)02

詹孟,穿越。

现在的詹总X过去的天天。

天天旧图镇帖。



前情提要:孟天随男友搬到新加坡,最后也没能表白心意的詹姆斯痛苦不已。在机场睡着醒来的他,却遇到了7年前刚刚到中国的孟天。会讲汉语的詹姆斯帮孟天找了旅馆并共度一夜后意识到自己真的穿越了?


-------------------------------------------

02

 

    送走了孟天后,詹姆斯站在镜子前仔细地端详自己。

    自己和送孟天去新加坡的时候完全没有什么两样。一样的发型,一样的身材,还有那条前两年刚显现出来的浅浅的抬头纹也还健在。如果现在的他穿越回了七年前的世界,在现在的世界他是消失了还是同时存在?在这个世界里,是否还有一个七年前的詹姆斯生活在加拿大?如果他在这个世界生活到2011年,是不是会遇见刚来中国的自己?

    他摇摇头,决定不去想这些遥远的事。他把所有随身的东西都拿了出来。一把已经没用了的车钥匙,一个没有信号且即将没电的iphone手机,一个还好有不少现金的钱包,一本印有2015年出入境记录的护照。

    他翻出手机通讯录记下了他在上海生活的叔叔的联系方式,然后借用宾馆电话与叔叔取得了联系。在他刚开始对叔叔讲述自己穿越的事时叔叔还哈哈大笑,直到他看到詹姆斯那来自未来的手机和未来的出入境记录,甚至听詹姆斯用汉语给他秀了段儿绕口令,才半信半疑地接受了这件事。

    詹姆斯在叔叔拥有的一处空房里安顿下来,又起身返回了前夜留宿的宾馆。早上和孟天分别时,孟天说晚上为了感谢他要请他吃饭,因为没办法联系,就定了宾馆的餐厅。好在,餐厅气氛还不错,詹姆斯还特地换了一身从叔叔那借来的西装。

    “Hey.”

    穿着简单的休闲衬衫和薄外套背着双肩包的孟天走近桌子坐了下来。

    “辛苦了。今天办手续什么的还顺利吗?”

    “挺顺利的,老师感觉很温柔,宿舍也安排好了。”

    “那就祝你留学生活快乐。”

    “谢谢。”

    两人碰了杯,稍微吃了点菜之后,孟天抬起头。

    “James,我还没有问你的事。你中文说得这么好,是什么时候来的中国啊?做什么工作?我超级好奇!”

    看着孟天期待的眼神,詹姆斯反而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你猜猜看?”

    “我猜……”孟天很认真地托着下巴思考起来,“我直觉上觉得你是模特或者演员诶。”

    他竟然一下子就正中红心。

    “因为你太帅了,真的,个子又高,气质又好,中文也说得这么棒,实在是没有什么可挑剔的地方,如果你不是模特或者演员,我反而会觉得很可惜吧。”

    孟天直白的夸奖让詹姆斯都开始脸红起来。他认识孟天这么多年都从没听过孟天这么夸他,这突如其来的幸福还令人挺不好意思的。

    “所以你是模特吗?还是演员呢?”

    面对孟天的追问,詹姆斯略微沉默。2008年的他既不是模特也不是演员,如果孟天提出要看他的作品,他会无言以对。而且他也不知道自己会在这个世界停留多久,是否需要找一份工作。

    “其实……”詹姆斯把身子向前探,招手让孟天把耳朵凑过来。“我是一个吸血鬼。”

    孟天做出一副信以为真的样子用手轻轻放在张开的嘴前。

    “我不会老,不会死,”詹姆斯继续煞有介事地缓缓补充,“……我将永远地活着。”

    孟天看向詹姆斯的眼睛笑着说:“你是我见过最有说服力的吸血鬼。”

    詹姆斯回看孟天,沉默着细细打量他的五官。和自己所熟悉的孟天比起来,眼前的孟天脸要更瘦一些,脸颊上没什么肉,细长的鼻子直挺挺地立在中央,浅色睫毛的投影在脸颊,却挡不住那蓝汪汪的湖水般的眸子,而里面正倒映着自己。

    “你有……一双好漂亮的蓝眼睛。”

    他一不留神就说出来了。孟天眨着眼低下头笑了,但很快又抬起脸来,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好吧……谢谢。还有,你也是。”

和7年后的孟天比起来,18岁的他要更腼腆,一个简单的夸奖便能换来詹姆斯从未见过的害羞表情,这让他觉得新鲜又有趣。

“还有,我想你不光是一个吸血鬼,你还是一个情场老手。”孟天补充道,“对,你浑身都散发着男性荷尔蒙,你会让姑娘们心甘情愿被你吸血……”

    “天哪,那是你的错觉。”詹姆斯也忍不住笑出来,“……事实上,我在感情上完全是个失败者。”

    “是不是喜欢你的人你都看不上?”

    “刚好相反。”詹姆斯望着眼前这个不自知的罪魁祸首感到有些情绪复杂,决定还是不继续解释。“你呢?你看上去就像毫无恋爱经验的毛头小子。”

    “被你猜中了。”孟天耸耸肩,“如果我有你一半帅,当初我追的那个女孩可能就答应我了。”

    孟天在隐藏自己的性向。詹姆斯立即觉察到了这一点。然而他觉得即使是几年前的孟天,似乎也不太像是会为了隐藏性向特意撒谎的人。毕竟他们的话题也还没有需要把性向拿出来强调的程度。詹姆斯一边微微感到疑惑,一边深深地看向眼前这个他本该熟悉却又有一些陌生感的男孩。

 

 

    接下来的一个月里,詹姆斯逐渐意识到自己的身体处于完全停止的状态。他的胡子没有一点长长的迹象,指甲的长短也和来时一模一样。他曾试着刮掉一点胡子想看它还会不会长出来,结果这撮被刮掉的胡子过了一星期就长回了原样。看来他的身体是在自动维持来时的状态。

    不仅如此,他随身携带的iPhone,也从来时起就一直维持着不变的低电量。不管他怎么用,都没有减少哪怕1%。这种超现实的现象显然从侧面暗示着,自己,包括自己随身携带的这些东西,是从某个时间点穿梭回七年前的旅行者,所以很可能在还要保持原样回到未来,尽管他自己也并不确定。自己的时间在这里不会流逝,如果在这里待上很久,他可能从某种意义上真的可以算得上是一个不老不死的吸血鬼了。

    詹姆斯在这里的生活渐渐安定了下来。特殊的身份让他无法抛头露面地出去工作,所以他平时就在家帮叔叔的公司处理一些业务,也可以赚一点零花钱。而他最享受的,就是每周三次和孟天“约会”的时间。

    每次他会先到厦门大学的练功房里去,坐在旁边静静地专注地看孟天练舞蹈。有时没有别人的话,孟天还会给詹姆斯开个小小的个人演唱会。他的舞蹈和唱功虽然不如几年后那么好,但那份热情以及获得掌声后溢于言表的喜悦和七年后一样深深吸引着詹姆斯。他那么精力充沛,对生活充满热爱,给人的感觉就像一个小太阳,照得身边的人都暖暖的。

    待孟天练完舞后,詹姆斯会带孟天来到自己暂居的房子,两人一起做一顿饭,然后詹姆斯来辅导孟天做汉语课留下的作业。

    “这里应该填‘每天’而不是‘天天’。‘天天’作定语时后面不会有‘的’,我们会说‘他要完成每天的作业’,而不说‘他要完成天天的作业’。”

    “那如果我想说I want to meet Jameseveryday, 应该用‘每天’还是‘天天’呢?”

    “呃……”詹姆斯停顿了一会儿,“你难倒我了。我想……如果你的愿望非常强烈,应该是用‘天天’吧。”

    “我天天想见James。”孟天看向詹姆斯,“对吗?”

    “Really?”

    两人一起笑了出来。

    这样的日子让詹姆斯产生了一种谈恋爱的错觉。他从未和孟天有过如此频繁的见面,也从来没有想过能常和他一起学习,一起做饭,过一种情侣一般的生活。他平时除了简单的工作,就是学习汉语,练习厨艺,而这一切都是为了和孟天在一起时能更好地表现自己。他暗下决心再过一个月如果他们相处得好,他就向孟天表白心意,然而另一方面他又总没来由地觉得心里有个小小的坎,让他无法安心。

但他坚信,他回到七年前的这个世界,就是为了孟天。对,也许是上帝看他可怜,想要给他一个机会。他无数次回忆和思考来这里之后发生的事,越发觉得他的生活完全是围着孟天在转,而这令他非常开心,并没有什么不好。他的世界里只有孟天,而孟天的世界里似乎也只有他————只可惜这个幻想并没能保持多久。

    有一天孟天告诉他,他喜欢上了学校里的一个女孩。

 

TBC

-----------------------------

好不容易抢在所有人前面认识了dayday,dayday却是直的?!

我保证下章不会洒狗血的。请不要弃文【泪

关于穿越细节的设定如果有bug请不要在意这些细节【不】有问题欢迎交流


评论(25)

热度(46)